中原证券(601375)3月30日晚间公告,为确保非公开发行股票的顺利进行,根据修订后的相关监管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情况,公司董事会及董事会授权人士对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分别进行了调整。
具体来看,中原证券表示,募集资金由“不超过人民币55亿元(含55亿元)”调整为“不超过52.5亿元(含52.5亿元)”;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由“不超过十名的特定投资者”调整为“不超过三十五名的特定投资者”;发行价格由“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(不含定价基准日)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90%及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”调整为“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(不含定价基准日)公司A股股票交易均价的80%及发行前最近一期经审计的每股净资产”。
此外,持股比例在5%以下的发行对象限售期由12个月调整为6个月。本次非公开发行决议有效期由“自公司2018年年度股东大会、2019年第一次A股类别股东会议及2019年第一次H股类别股东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内”调整为“自股东大会、A股类别股东大会和H股类别股东会审议通过后,在前次决议有效期届满之日起延长12个月”。